他上奏道:“陛下,臣奉命重修律法,见过往所记录之例比于贪赃一罪处罚并无定制,多有矛盾之处。今有此案,臣以为或可以此案作为新律之例比。”
“贪赃者,国之硕鼠也,臣以为,当以此案震慑宵小。”
话中虽无杀字,但他说起来却杀气腾腾。
荀爽素有名望,他一开口,又带动了一批响应他观点的朝臣。
“臣附议!”
边让与孔融接连赞同荀爽。
孔融更进一步地言道:“陛下,臣以为三十万钱亦高矣,五口之家,一岁所费不过万余钱。以此为界,足矣。”
孔融没有贪赃的打算,将死刑的界线放在一万钱说的是理直气壮。
马上就有看孔融不爽的朝臣驳斥道:“孔文举不知粮价几何?以今岁之粮价,尚需万五千钱。”
“陛下,臣乃是以官价折算的!”
“陛下,臣说的是时价!”
眼见着马上就要偏题了,而且还是个经不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官员被折成钱的一半俸禄都是按照官价一百钱一石来少算的。
荀爽再度站了出来,将话题引入正轨。
不过孔融所说一万钱的事他就没提了。
稍后,见气氛铺垫地差不多了,刘辩问道:“廷尉卿怎么看?”
董卓出席答道:“陛下,臣以为,此案当为新律贪赃罪之定例。”
“卢师总领重修汉律事,以为此议如何?”
卢植一锤定音:“陛下,臣以为此议甚好,愿行之。”
但刘辩并未立刻答应,而是又问了一遍朝臣:“众卿可有异议?”
没有异议那就是都同意了,毕竟有异议的都是阉党哦。
即便刘辩是与人唱了双簧,但朝臣们的同意又怎么不算同意呢。
毕竟,这种场合的同意是取消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