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回答她,而是眼看着小巷,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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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看见躺在地上那具当了两次肉垫的尸体,动了!
果然,十几秒后,那个被我开枪打死的小偷,脸色木然地从巷子里走出来,我盯着它的眼睛,随时准备发动能力。
可出乎意料地,它没有走向我,而是拐了个弯,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我抑制住发动能力的冲动,跟在它身后,想看看这家伙要去哪。
常菲菲此时已经吓得发不出声音,她瞪着双眼,眼睁睁地看着那具尸体缓慢挪动。
她见我跟着尸体走,先是犹豫一会儿,但还是选择跟着我,而不是跑开。
就这么绕了一段路,我突然发现四周好像有点眼熟。
这不是云端民宿前门吗?!
那小偷迈着僵硬的步伐,走到民宿前,低身从拉下一半的卷帘门下走了进去。
我站在门口,没急着进去,而是将手按在卷帘门上,点燃油灯。
瞬间,铝合金卷帘门在我眼中化为一座仿古的大门,大门上的红漆已经斑驳剥落,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堆鲜红的血手印印在门上。
松开手,关掉油灯,眼前的一切又恢复成云端民宿的样子。
“走吧。”我转身离开。
“不…不救他们了?”常菲菲还以为我要去救人。
其实我也有一点这个想法,但看这阵势,我决定放弃。
所谓人生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刚才把他们都从房间叫醒,我已经问心无愧,现在让我单枪匹马的去这种一看就有大问题的地方救人,实在超出我的能力范围。
说起来,如果他们刚才跟着我跳下来,应该大部分活下来。
不过……
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我叹口气,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我装钱的背包还在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