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她是个毛毯”

如霓 唐唱歌 1346 字 5天前

林匪把茶杯放下,淡言道:“你不要误会,我不会为难你的,我只是想问问你跟丛霓怎么认识的,这个和你们的秘密无关。”

余琳思考了几秒,这个告诉林匪应该没事。

她组织了一下语言,回答道:“我第一次见到丛姐,应该是五年前。”

余琳家不富裕,父亲常年生病,只有母亲一个人做苦工支撑,家里还有个弟弟上学,日子过得紧巴巴的。高三那一年,学校要交资料费,母亲拿不出来,苦着脸劝她退学,说考上了大学也没办法供她去上,不如现在就去打工,还能赚钱补贴家用,供弟弟读书。

那时候余琳成绩一般,她也讨厌上学,觉得不自由,索性也就退了学,跑到外面去打工。

她说:“我当时年纪太小了,没有成年,很多地方不要我,我只好到我一个老乡那里帮忙,她在大学食堂工作,我就在她那里打下手,丛姐正好在那上大学。”

林匪愣了一愣,“你在丛霓的大学打工?我也是那个学校的,我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此言一出,他和余琳都沉默了,答案不言而喻。

像余琳这样的穷苦孩子会在食堂打工,丛霓这样不富裕的会吃食堂的饭菜,但是富二代如林匪,生活圈子根本不包括食堂。

他们就像是在同一个面上的几个圆,没有交叉点。包括现在,要不是丛霓努力,要不是林匪硬凑,他们俩也不会有交集。

余琳继续说:“但是我没想到,打工好耗神,我们是面摊,早上四五点起来揉面,熬汤,然后十点钟关摊铺,等午市、晚市又得继续开门、关门,等晚上八点钟休息的时候,身上已经没有一块肉不酸不疼了,比我上学时辛苦一百倍。”

“更何况,这个工作根本不赚钱,我未成年只能拿很低的工资,即便是我老乡,工资也很可怜,原来没文化,打零工赚的是这种辛苦钱,我那时候才知道。”

“我有时候站在店铺里看着来吃面的大学生,很羡慕,我也想每天拿着书去上课,跟同学打打闹闹,一起学习。”

“那时候我就总是能见到丛姐,她背着一个深蓝色的书包,头发扎得很整齐,明明是很漂亮的姐姐,但是总是一个人。”

林匪也想起来丛霓大学时候的样子。大一的时候,丛霓的美貌就已经传遍了大学,但是她为人一直淡淡的,无论是谁追求,都不为所动。她的生活中只有三件事,学习、比赛、赚钱。

她像是一个永远朝着目标前进的机器人,没有情绪,不知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