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真香定律永不过时

维生素含量更是秒杀龙虾螃蟹。

前世李翊尽管富可敌国,吃得也大多是什么“冰糖百合马蹄羹”、“奶汁鱼片”、“佛手金卷”啥的美味珍馐。

可若是心血来潮时,也总是会吩咐厨师给他做一道炒蝗虫来解解馋。

很快,蝗虫在油锅里已经完全入味。

李翊便提起锅,将之全部倒入一口大黑锅里。

“诸位,谁想先来试试?”

“……”

“……”

此言一出,众皆默然。

所谓枪头打出鸟。

或许确实有人愿意尝试尝试,但之前没有人吃过,谁都不敢做这第一只小白鼠。

尤其此前还传闻有人吃蝗虫害了病。

要不然鲁迅怎么会说:“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是勇士”呢。

“哈哈哈……”

见众人无动于衷,李翊反倒笑了。

“既然诸位不愿享受这美味,那就恕李某不恭。”

“先行享用了。”

话落,直接伸手抓起一把蝗虫放进嘴里。

嘎嘣脆,

肉质鲜美,入口弹牙。

旁边的侍从正想递筷子,瞧见李翊吃得这么香,也只好默默收了回去。

李翊之所以不用筷子,就是为了证明这蝗虫无毒!

可以放心大胆地食用。

大块儿吃!

嘎嘎吃!

库库吃!

你看我都这么吃了,不也屁事没有吗?

其实,之前的饥民吃蝗虫中毒还有一点原因。

那就是很多人是生吃,或者只是简单地煮一下就吃了。

这种吃法,别说是吃蝗虫,就是吃其他的野生动物也遭不住。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当百姓已经沦落到要吃蝗虫的时候,就说明他是真的已经饿到两眼昏花,熬不住了。

当然也就没耐心再去蒸煮处理了。

而李翊挑选的这些蝗虫可是正处于发育期,肉质鲜美。

同时经过了大火的高温爆炒,再多的毒素也都给你烧干净。

这……

众人围着李翊看“吃播”,尤其他还吃得那么香。

想不馋都难呐。

“罢,我来试试!”

跟随李翊一同前来的曹休,率先出列。

他对先生的信任那是发自内心的,先生都吃了,他还有什么不敢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