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昨晚应邀一个特别的饭局。没错,又是夜宵。

说是特别,因为于公,有故人,于私,又在谈工作。

这位故人,可以说故人,也可以说不是。其实真不知该怎么去评判。

跟着老板在上一个工地认识的阿姨。

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们没法开锅起灶。这位阿姨当时经营着一家早餐店,一来二去,我们就熟络了起来。

可能也是我这人嘴甜善于交际,她总是让我别叫老板娘,叫嬢嬢。

时间长了,自然就熟络。不止早餐再她家解决,中午和晚上也是在她家消费。

她并不卖中餐和晚餐,只是因为和我们谈得来特意为我们破例。

她也很爱笑,是个很乐观开朗的人。年轻时走南闯北,经历过颇多心酸。是个见识过世面的人。

记得那段时间手机坏了,脾气燥,一些小毛病怒摔两半。她也大方的说让我尽管来吃,不给钱。说得认真,不像是玩笑。

对我评价是江湖习气重,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如果不是一定了解,肯定不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