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收拾,收拾不完啦!去酒吧当然得大浓妆,这可是大工程。
看着女孩迈着小碎步,着急往楼上跑,时初礼坐在沙发上彻底笑开,悠悠补了一句:“下次直接说去哪就行,说去少恒的地盘,他的地盘能有什么正经地方。”
听到这句补刀,正在上楼的洛谙一个趔趄。
6,要不是时间不允许,真想把这句话录下来,给一直把时初礼奉为神明偶像的陆少恒听。
陆少恒一定哭得很难看,偶吼吼。
跑到楼上时,洛谙四顾心茫然:坏了,这里不是圣海,也不是闲庭,这里是——闲苑。
这里没有她用惯的化妆品和衣服啊!
刚跑上楼的洛谙,又“咚咚咚”跑了下来,对上了依旧坐在那里的时初礼的视线,他甚至动作都没变。
不过这时候,时初礼手里,竟然捏着一个兔子毛茸茸的腿,这个兔子,好像是刚才她一直抱着的那个。
这都不重要,洛谙也只是愣了一瞬,马上回神,礼貌地打了个招呼:“礼哥,我回我那一趟,想换身衣服。”
“嗯?楼上衣帽间,没有你喜欢的吗?”时初礼眉梢一挑,收回捏着兔子腿的手,起身朝楼上走去。
女孩这明摆着,不知道这边有她的衣帽间,或者说,没在这边住过,也没有探索过这栋房子。
见时初礼前面带路,洛谙屁颠屁颠跟在时初礼身后,脸上是止不住的讶异。
这里,有她的衣帽间?
“这边。”时初礼走到二楼的尽头,推开一扇门,引洛谙进去。
“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没有再回去换。”时初礼回头,含笑看着身后的小姑娘,调侃道。
洛谙用拳头抵在嘴边,假咳了一声,故作镇定道:“嗯嗯,看起来这里的衣服还不错啦。”
迈步走到里间,拉开几个柜门,眼神逡巡过去,寻找今天的搭配。
很快,就选定了今天的目标——热裤。
正准备伸手将其从衣柜里拿出来,但当手指触碰到衣服的一瞬间,洛谙瞟了瞟斜后方的时初礼。
呃,新婚夫妇,妻子半夜当着丈夫面穿热裤去酒吧,有点赤鸡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