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锅里捞诞生

王可一行人就开始和孙永宏会面商讨合作细节,很多东西都要落实,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还要把管理团队、运营架构、人员结构商量一下,有些前期可以先没有,但要把一些必须的岗位职责整明白。

随后还聊了一些其他事宜。

最终,王可出资一千万元,股份占比百分之八十,孙永宏出技术、出人出力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后面开店需要他的过往经验,像火锅店的一些流程安排、物料采购、人员搭建等都需要他来出面完成。

然后还要负责火锅店的管理运营。

开火锅店的一些事情,孙永宏之前都经历过,里面的道道都很了解,再次开店也比较得心应手。

王可和孙永宏还有一个约定,就是可以根据火锅店的营业额、年利润、发展规模、工作年限等前置条件。

达到一定的程度,孙永宏即能从王可手里获得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股份,相当于一个对赌捆绑协议。

当然了,协议书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合同要求和限制来保证双方的利益,上面也都有一些解释的说法。

如果火锅店达不到最低预期,孙永宏也要有所付出。

……

所以,火锅店发展的越好,对孙永宏的好处越多,他个人所获得的利益就越大。

关系到自身利益自然得努力工作,这都是息息相关的。

而且对于火锅店的扩张,王可也可以提供一些必要的支持。

总之,只要发展的好,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

随后几天,王可和田东又跟着孙永宏为火锅店选址、筹备。

一千万元的资金是计划投资五个火锅店,平均一个店两百万。

但前期只先开一个店,既是看市场反应,也是搭建运营管理、梳理服务流程,还是培养扩张团队、组建班底……

一个公司想要往好发展、往大规模发展,必须得把基础打牢,不然也是空中楼阁、腐朽木船,经不起一点风雨。

同时公司注册的办理、税务备案、开店的一些手续证件,还有火锅品牌的建立也都在进行。

很多东西都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办理的,可以省出很多时间,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折腾。

原来孙永宏的火锅店名字自然是不用了,又重新起了一个,名字就叫“锅里捞”。

这名字也非常贴切,而且通俗易懂。

而孙永宏则担任“巴蜀锅里捞餐饮公司”的法人,以及总经理,还有第一家火锅店的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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