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我突然想到了一点,威斯康星刚刚发生命案,而华盛顿邮报几乎就在命案发生之前的一两天收到了威胁信,时间上相差不大,可是凶手是怎么知道那家人吃了药的!”
“你的意思是说?”
“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我们,也许就在周围这群人里,也许在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这家伙在看着我们!”
凶手愿意回到案发现场,欣赏自己的杰作,关于这一点,其实陈青峰之前也遇到过。
在约克郡调查凶杀案的时候,他就曾经撞见过犯罪嫌疑人。
不过,也不能全部断定,凶手一定就在人群里,但是之前威斯康星发生的案子,让陈青峰很是在意,凶手是怎么知道的。
陈青峰回到了车上,Fbi的车是吉姆希牌的,一辆大马力高油耗的吉普车。
越野性能陈青峰不知道,不过这车看着就霸气,所以陈青峰在地图上展开了之前案件发生的一系列信息。
他要从案件发生的地方标记出一些线索来。
通常,凶手会选择他熟悉的地方下手。
但投毒案不一样,如果他在自己熟悉的药店买了药,那店里的老板肯定会记得,也就是说,这家伙为了避嫌,发生案件以及投毒的药店,通常都离他家很远。
这是一种逆向思维,因为投毒案相对来说比较难以寻找凶手,所以要反向思维才行。
陈青峰标记了几处地点,然后他面对着之前发生的七起命案,还有最近发生的一起陷入了沉思。
不过,这些案件全都发生在东部。
于是陈青峰把目光看向了美国辽阔的西部地区。
……
陈青峰正在车上,突然有人敲了敲车窗。
随后陈青峰看到福特和坦奇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问的怎么样?”
“时间太久了,老板什么也不记得,不过我们在药店查到的另一种药来自于隔壁镇上,那家伙没有在一个药店买两种药,而是分开买的,这样一来,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被店里的老板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