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在凤朝,女子怀孕那就是天大的喜事。
虽然他没有那个好命,让妻主给他生儿育女。
但他亲娘的几次孕期、生产他都是经历过的。
尤其是照顾初生的婴儿,他可谓经验丰富。
好容易轮到他有孩子了。
空有十八般武艺,现在却没个条件给他发挥!
罗氏难得见自家儿子对儿媳妇这么上心,拍着他的手:
“你媳妇儿的身子骨有多好,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把心都放肚子里!娘会帮你照顾好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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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怀的可是我的孩子,我怎么能放心?刚才的肉包子,娘就不该给我拿这么多,她现在是一个人吃两个人补。”
罗氏不可置信的看着她的好大儿,嘴里呢喃道:
“又不是头一回当爹,你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么?她吃的可比你多多了!”
“那怎么能一样?我妻......娘子之前怀肥仔的时候,老丈人天天给咱家送肉吃,现在又是个啥条件?”
要不是和其余的族弟绑在了一根铁链绳上。
左文康都恨不得去队伍的后头,给媳妇儿当牛做马。
娘子这个称呼,比妻主好听多了!
今后可别再喊秃噜了。
再次启程。
罗氏神思不属。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儿子不过是在牢狱里呆了这几天,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那副好相公,好爹的模样。
怎么看,怎么刺眼!
甘明兰可没她婆婆的心思多。
四岁的孩子上午跟着大人走了四个小时,也算是极限了。
她把细棉布撕下了一截。
两米长,一米三四宽的棉布,做一个背衫绰绰有余。
要是抱着四十多斤重的小胖墩,走一下午还跟没事人一样。
别人该怎么看她?
水囊、包子和果子(水果)被她放进了空间的厨房里。
剩下的棉布和几套成衣被她卷成一个大包袱,挎在胸前。
右手就彻底被解放出来了。
肥仔在他娘的背上,乐得见牙不见齿。
布衫兜得稳稳的,晃悠得他好瞌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