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能获得“佣兵之王”的称号,除了身手不凡,谋略过人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非常守信,契约精神十足。
只要收了钱,签下了雇佣合同,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面对何等的强敌,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他也使命必达。
在受雇于“光博士”莱特-亚瑟期间,丧钟取得了绝对对得起佣金的战绩,凭一己之力击败了多位正义联盟成员,堪称dc反派界少见的良心外援。
他打败的那些超级英雄中,不乏身价亿万的富豪和力量远远超越人类极限的强者,但他绝不接受收买,坚决不肯妥协,不懂什么叫知难而退,一直战斗到雇主死亡或合同终止。
正因为佣兵职业生涯交出了完美的答卷,他才会成为佣兵界的传奇,但他也不是什么任务都承接,若是遇到不喜欢的雇主,哪怕对方砸下金山也请不动他,遇到些不知进退试图强迫他就范的家伙,还会被他亲手暗杀掉。
这,才是世界第一佣兵该有的腔调!
……
尽管雇佣过程中出了一点点小波折,但签下了合同之后,丧钟立刻进入角色,很懂规矩地负手侍立在达米安身后,特别有金牌保镖的职业范儿。
丧钟也很无奈,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的确不怕死,甚至不怕生不如死的肉刑折磨。
但那披着少年皮的魔鬼整治人的手段超乎了他的想象力,很准确拿捏住了他的软肋,专门从男子汉的尊严上下毒手,给他开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
黑道都当得了偶像,佣兵凭什么当不得?
切掉小勾勾,割掉臃肿的肌肉,填充脂肪或假体,进行荷尔蒙注射,硬生生将铁血肌肉硬汉用物理和化学相结合的手段修修剪剪拼拼凑凑缝缝补补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
或是用药物控制,或是经某位东瀛皇牌调教师之手瓦解抵抗意志,最后逼他出卖色相在众目睽睽下唱歌跳舞赚钱,说不定还要被肥头大耳的赞助商潜规则……
这简直比将他切成人棍扔进蚁穴都要可怕无数倍!
硬汉一时爽,全家当偶像,这谁能遭得住啊!
拒绝恶魔之子出卖灵魂的契约惨遭肉刑折磨而死,后人提起他还能竖起大拇指赞一句“好汉子,虽死犹荣,没有辱没世界第一佣兵的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