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田赋与三饷

崇祯皇帝决定加征“三饷”即辽饷、剿饷和练饷,以应对日益严重的危机。

“辽饷”的征收开始于万历四十六年,主要是对付努尔哈赤的造反,当时征收数额大约是全国田赋的三分之一为520万两白银。到了崇祯末年已增加到670万两。

“剿饷”始于崇祯十年,是为了对付农民军,每年加征大约280万两。“练饷”始于崇祯十二年,每年加征大约730万两。

这三项加起来,大约1700万两,刚好是明朝一年田赋收入,也就是说“三饷”加征了一半赋税,原来一亩地收43元,现在要收86元,那就有点多了。

但是明朝官员薪资待遇低,还只给有编制的发,还经常拖欠。

一个县衙就十来个国家发俸禄的,其他人员呢?也要养家糊口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养活这些官员胥吏的钱还要从农民身上盘剥。

所以一亩地收86元还要加一半甚至更多,才是农民实际负担的费用,也就是至少172元。

明朝粮食产量大约两石,即后世的300斤,合多少银子呢,官价合一两八钱,大约相当于后世1800元吧。

加征三饷后,加了贪官污吏贪污后一亩地大约172元,相当于总收入的十分之一。

多不多?

和后世的百分之七增值税比起来真心不多。

那么,为什么还民不聊生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