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糠都得省着点吃的年代,狗可是稀罕玩意,甭说养了,大街上见着一只,都得有一帮人流着口水追二里地。
在人们眼里,狗不是宠物,也不是看家护院的家畜,那是比口粮还金贵的滋补之物。
杨庆有趴在穿堂顶上,盯着拴在中院立柱下的两条大狼狗,双眼冒绿光。
是打死呢?
还是打死呢?
两条大狗此刻趴在游廊下睡的正沉,要不是杨庆有身手够好,再加上身处下风口,估摸着它们早嚎起来了。
黑夜里,杨庆有也瞧不清狗的个头,只隐隐约约看到俩大脑袋枕在狗腿上。
三十斤?
不,最少也得有个四十斤重。
估算完狗的体重,杨庆有开始犯愁,偌大的空院子,该怎么悄无声息的拿下它俩呢?
枪在此刻是最没用的玩意儿,甭说开了,杨庆有都不敢拿出来,万一走火,还活不活了?
既然武的不行,那只能来文的。
投毒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可,谁没事随身携带那玩意儿?
杨庆有趴在房顶上,意识深入空间,一阵狂翻。
狗不能吃的东西他有,比如说糖、巧克力,但那玩意没用啊!
吃了又不会立马死。
十分钟后,杨庆有懊悔的掐了把大腿,当年开超市时,怎么就没想着进点耗子药呢?
看来取巧是不行了,得以身犯险。
杨庆有用意识取了两块拇指大小的卤肉,瞅准了,远远的丢到游廊下。
肉块落地的位置离俩狗鼻子不到一米。
“应该能闻的到吧?”
杨庆有死死的盯着两只狗,只见离肉比较近的那只先是耳朵动了动,然后抽了抽鼻子,便突然睁开眼,闻着味儿跑向肉块。
嘿!
成了。
杨庆有乐呵呵的看着肉被那只大狗两口吞下,便紧接着又扔了两块。
只不过这次是扔的是两个地方,一块丢向头一只,另一块丢向还在睡觉那只。
果然是狗就闻不得肉味儿,睡觉那只眼都没来得及睁,便伸着舌头把肉块卷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