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正、秦蕾,以及五六位保镖,都在后面不远跟着。一个招手,他们就能快速赶过来。
“没事。”
孟同峰使劲的晃晃脑袋,道:“郑哥你是不知道,公司刚成立那会儿,基本每周都要参加几场酒席,每次都是喝到吐,都习惯了。”
郑歌吐了口气,应酬喝到吐的经历,前世他经历过,比如做销售的时候。
可这一世,那种经历就少了。
“那就散会儿步吧,酒吧就不用去了。”郑歌道。
之前还安排,吃过晚饭去酒吧逛逛呢。
看孟同峰那样子,酒吧怕是去不成了。
“也行。”
孟同峰晃晃脑袋。
席梦也没意见,一路上她很少说话,基本都是郑歌和孟同峰两个大男人在说,她就在一旁默默听着。
……
晚上9点多,郑歌让阿正安排司机,送孟同峰回家。
郑歌则来到了席梦家。
其实郑歌在江南市,已经买了房子的。可每次来江南市,依然住在席梦家,都已经习惯了。至于这边买的那套别墅,他连去都还没去过。
来到席梦家,还是老样子。
“怎么没换套房子?”郑歌看着四周,房子在高档小区,安保工作不错,可对席梦现在的身份,却不那么搭配了。
其实,郑歌家的房子,也有些配不上他的身份了。
只是无所谓,他那房子也不小。
席梦这房子,面积就不行,才百来平。
“感觉住着舒服啊!”
席梦脱掉外套,挂在衣架上,打开咖啡机,准备煮两杯咖啡。
“怎么不换个大点的?”郑歌随意坐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