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瑶带他们,来到一家西餐厅。
档次挺高的。
看了一下菜肴,每一样都在百元以上。
这样的消费,普通小资群体,都难以承受。
这类餐厅,郑歌很少来。
不是消费高低的问题,而是吃不惯。感觉还是白鹤楼,德海酒楼那类饭店适合自己。
再说,白鹤楼、德海酒楼的消费,不比这类高档西餐厅的消费低。甚至,还要高一些。
“咦,江瑶?”
这时,一个叫喊声传来。
转头看去,只见几个年轻男女正朝这边走来。
“咦,林为?金乐儿?”江瑶惊讶了一下,笑道:“这么巧,你们什么时候来魔都了?”
“来两天了,你们来吃饭?”
那林为看了郑歌、郑诗一眼,微微点头,对江瑶笑道。
“是啊!”
江瑶笑道。
林为见江瑶没有介绍郑歌他们的意思,微微皱了下眉,有些不喜。旋即寒暄了几句,便告辞离开了。
江瑶他们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
“老朱,你们家是魔都的,刚和江瑶一起的那两位,你认识吗?”走出餐厅,林为对身后一个小胖子问道。
小胖子闻言,走到前面,笑呵呵道:“认识,酒会上见过两次。”
“哦!他是什么人?江瑶这女人眼光贼高,除了她那哥哥江洲,很少和男人一起的,更别说一起吃饭了。”林为好奇道。
一旁的金乐儿等人,也投过目光。
她和林为,和江瑶算是一起长大的,彼此很熟的,彼此的性格也很了解。
“他啊!长歌集团创始人,郑歌。”
小胖子唏嘘道。
当初和郑歌开战的二代集团,他也是其中一员。当然,他也就是凑个热闹,抹不开面子,口头加入一下。
虽然是凑热闹的,可他也算是加入了。
所以刚才见到郑歌,他一直躲在后面,生怕被惦记上。
现在的郑歌,别说是他了,就是他家老子,也惹不起。
“他就是郑歌?”
林为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