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有人养着自己,总比在这个地方,被各型各色的男人上强。
郑歌年轻,俊朗,多金,她自然是100个愿意。
“去租个好点的地方,表现的好的话,将来我会在魔都给你买一套房。”
郑歌认真的看了她一眼,去了洗手间,洗漱一番,离开了客房。
祝雨珊满脸惊喜的看着郑歌离开,郑歌承诺的房产,对她的冲击太大了。
……
离开房间,郑歌站在小楼前,呼吸着清晨的空气,伸个懒腰。
对这种女人,他自然是没有任何感情的,甚至连怜悯这种善意的感情都没有,毕竟是一个为了钱,出来做的女人,不值得怜悯。
连个狗血情节都没,有什么值得怜悯?
但身为男人,还是一个有钱的男人。有时候心里难免会有些骚动,想女人的那种骚动。
感情的事,郑歌比较慎重,不想随便找个凑合。
可男人,终归是需要女人的。
就是街头打工的男人,有时候也会找个发廊啥的去解决一下,更何况是他?
所以找个喜欢钱的女人,解决一下生理问题还是可以的。
钱嘛!
他有的是。
“老弟,昨晚玩得咋样?”
来到餐厅,孟总、梁总他们打趣的笑着。
郑歌哈哈一笑,坐了下来,道:“多谢诸位老总的安排,昨晚非常不错。”
“开心就好。”
梁总笑了笑,旋即低声道:“郑总,关于合作的事?”
郑歌喝了口牛奶,笑而不语。
真以为一个女人,就能把老子迷惑了?
麻蛋,玩归玩,生意归生意,老子分的清着呢。
大不了,老子下次也给你们找个女人玩玩。
这个世界上,女人分着好多种。
像祝雨珊这种女人,不要太多。
看郑歌一语不发,梁总皱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