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饭后消食的时候,居委就再次找上门了:“怎么是三个女的?你们家男人去哪儿了?”
这确实难以回答,如果回答说男人就在家里,这帮人估计还得在门外吼人;如果说男人不在,那他们下次还可能再来一趟。
好在,他们也没有太为难人:“其实没什么事,就是要户主签字。”
“那是什么事?”姜有为好奇道。
“没什么,这几天警方要演习,这是宵禁告知书。晚上出去乱跑被逮到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宵禁?什么演习要兴师动众到这种地步?还有被逮到才会负责,也就是说,只要不被抓,就没有责任?姜有为好像触及了知识的盲区,她以前是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那岂不是只要没被抓到,就没有违法犯罪吗?她开始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原来“小朋友们要遵纪守法”这句话还有个隐藏意思,那就是“不是小朋友的,不必遵纪守法”。
不守法可以,但你得承受得起代价。
“那我可以帮忙签字的。”黄小红举起手道。
这俩居委深深的看了黄小红一眼,直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们同时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个年轻有量的少妇到底便宜了哪个小子。其中一人还在想,等哪天见到了这位牛人,要不要去加个通讯码好好求教一下。“没问题。”然后他们把一张红色的纸交给黄小红。“别不当回事,仔细看看。”他们下楼的时候这样叮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