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了张超的话:第一,玫瑰花,第二,戒指,第三,主动。
对,主动!
秦时回忆看过的告白和求婚场景,“扑通”一声单膝跪地,将玫瑰花往前一递,然后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戒指。
“苏倾柔......我喜欢你!”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发誓,一辈子爱你!”
由于太紧张,买戒指的收据单掉到了地上,秦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女孩的脸。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超啊,你千万别坑我,花、戒指、主动,三要素齐全了,这可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告白,如果失败,我就跟你绝交。
秦时转念一想,应该没问题,告白的时候,不都准备这三样嘛。
夜风吹起女孩的发丝,泪水像决堤的洪水般,再也控制不住,一个劲地往下掉。
“我愿意!我一直都愿意!”苏倾柔终于有了反应,带着哭腔回答。
月光下,女孩的脸红胜过一切的告白。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身边。
苏倾柔觉得,他们的再次相遇,真是一场奇迹。
如果相遇有两个名字,一个肯定叫命中注定,一个叫我喜欢你。
其实,她并不是因为知道秦时是当年的男孩,才决定表白,她早就在之前的点点滴滴中深深地爱上了秦时。
而知道木剑的主人是秦时后,只是让她多了一些勇气,多了一些不想再等待的决心,多了一些宿命感。
秦时牵起女孩的手,又懵了。
完蛋......戒指该戴在哪个手指头上?忘了去百度一下!
中指?好像有点不合适。
食指?好像小了一点点。
秦时对这方面的知识真是一窍不通,也不敢让女孩等太久,干脆将戒指戴在了女孩的无名指上,稍微有点大,但还算过得去。
苏倾柔一愣,嘴角微微上扬,两个梨涡若隐若现,眼中还带着泪。
她当然知道戴在无名指上的意义,毕竟姐姐结过婚。